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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 |
95.4.17.(038)通知會員新任理事長 |
公佈時間 |
2006/06//01 |
新聞內容 |
臺北縣中藥商業同業公會 函 受文者: 台北縣政府、各縣市公會、各機關團體、本會各會員、贊助會員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5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:北縣中藥總字第038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 主旨:本會業經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舉行本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,依章程辦法選出第廿六屆理監事,應修承蒙同業代表厚愛,當選本屆理事長,經於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三日接印視事,今後當全力發展會務,並祈時賜南針,以匡不逮,請 查照。 說明:檢附本會第廿六屆理監事名冊乙份。 正本:各縣市公會 各機關團體 各機關團體 本會各會員、贊助會員 |